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各地(州、市)水利(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水利部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制定了《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遵照执行,扎实开展前期工作,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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