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2020年自治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命名表彰会在乌鲁木齐举行。经联合考评验收,自治区公安厅、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新疆农业科学院等117家申报单位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被授予2019—2020年“自治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等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自2014年起,由自治区水利厅会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节水办在全区启动了公共机构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在讲话中指出,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是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环节和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创建旨在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让节水理念不断深入人心,节约用水成为良好社会风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截至目前,全区已创建成功162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用水量较2015年累计下降13.17%,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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