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全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
根据全区水利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现就问题线索收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举报受理范围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
2、水利工程领域监管缺位的问题;
3、推进正风反腐力度不够的问题;
4、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纠治不深的问题;
5、水利工程领域项目审查审批(技术审查、项目前置要件办理等)、工程招投标、建设实施运行管理等重点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全区水利系统各级干部职工如实反映问题。
三、提倡实名举报,请认真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举报电话:0991-5816137(夏季10:00-20:00;冬季10:00-19:30)
举报邮箱:sltzzzb@163.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46号110室。
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专项整治全区水利系统
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