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麦提敏·图尔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策勒县盐碱地综合治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经我处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自治区现有盐碱地耕地面积约占总耕地面积的37.72%,土壤盐碱化造成土地产出率低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重不足,农民增收十分困难。为推进自治区盐碱地改造,2009年3月自治区水利厅编制完成《新疆绿洲灌区盐碱地改良利用规划报告》,并通过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但由于中央和自治区没有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相关工作,我区盐碱地治理工作未能按规划实施。
2014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盐碱地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4]594号),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盐碱地治理对保护粮食安全、农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盐碱地治理工作。自治区于2016年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碱地改良利用规划(修编)》工作。
当前,我厅也在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建立专项资金渠道,以加快盐碱地改良进程。建议策勒县积极吸取相临县(市)盐碱地治理的经验教训,将合理利用地下水、高效节水和排水系统建设有机结合,全方位开展盐碱地治理工作,依据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按流域和县级盐碱地规划中确定的近期工程安排计划,尽快完成单项工程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待国家下达今年南疆盐碱地治理资金后,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完成工程建设。我们将继续努力,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自治区盐碱地改良治理建设的投入力度,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和项目管理办法,加大对和田地区盐碱地改良治理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
另外,策勒县也可以积极争取自治区以工代赈、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等项目,以增加盐碱地治理的资金投入渠道,加快盐碱地治理进程,造福广大农民群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6月 13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
联系人:赵璐璐 电话:0991-583175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机关党委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络信息中心 新公网安备 65010302000747号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46号 联系电话:5815739
新疆水利网站标识码:6500000002 新ICP备1400135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