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2023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水利(务)局,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水文局,厅直属各单位,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2023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强化我区“七上八下”防汛关键期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8月5日前完成所属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自查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附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2023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
度汛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3〕617号)
联系人:水利工程建设处 汪杰 0991-5850997
邮 箱:xjsltjsc@163.com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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