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获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政府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新疆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自治区水利厅公开政府信息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准确、协调一致、公正公平、便民利民;
(二)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加快依法行政,促进我区水利改革、发展、稳定;
(三)保守国家秘密。
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水利厅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见《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新疆水利门户网站(http://slt.xinjiang.gov.cn/slt/index.shtml)查阅。
(二)公开形式
新疆水利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载体发布:
1、 新疆水利门户网站:http://slt.xinjiang.gov.cn/slt/index.shtml
2、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各类媒介;
3、新闻发布会;
4、新疆水利公告、公报、年报等;
5、新疆水利政务信息;
6、其他方式发布,如政务公开宣传栏等。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水利厅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3:00,16:00-17:00(节假日、公休日入除外)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新疆水利门户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新疆水利厅办公室,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时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拒绝提供身份证明的,视作无效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要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对同一申请人向本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本机关可以不重复答复。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和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收取成本费用。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5853903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46号
邮政编码:830000
电子邮箱:xjsltbgs@126.com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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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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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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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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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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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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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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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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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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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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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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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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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内容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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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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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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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 减免费用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 方式(可多选) |
获取信息的方式 (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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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 (附后) □ 不申请 |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当场阅读/抄录 |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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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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