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融雪型洪水防范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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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水利局,各地(州、市)水利(务)局,自治区水文局,各流域(水库、水利枢纽)管理机构:

据气象水文预测,428日至30日,北疆大部分地区气温持续上升,升温幅度在6-15℃,其中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等地气温上升6-8℃,博州、石河子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哈密市北部等地气温上升10-15℃;塔城地区北部、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北部的日最高气温将升至17-22℃,伊犁州、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的日最高气温将升至25-30℃;北疆大部分地区0℃层高度普遍上升1500-2000米,阿勒泰地区的0℃层高度将升至3000-3500米,伊犁州,塔城地区、石河子



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哈密市等地的0℃层高度将升至3500-3700米。据429日气象遥感监测,北疆积雪总体偏多,其中博州、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异常偏多;东疆异常偏多;南疆总体偏多(巴州异常偏多)。北疆阿勒泰、塔城地区、伊犁河谷、博州、昌吉州、乌鲁木齐市,东疆吐鲁番、哈密,南疆巴州、阿克苏等地积雪总面积、雪深大于20厘米的积雪面积、积雪总量与历年同期相比明显偏多。预测5月北疆大部、东疆大部、南疆阿克苏、巴州气温较常年偏高1.21.9℃,南疆西部偏高0.20.8℃。且有4场中弱及以上强度的天气过程影响全区,预测东疆大部、南疆西部降水较常年偏多25成,其余地区偏少25成。5月全区要河流来水预测北疆正常、东疆偏少、南疆略偏多。依据当前形势和后期预测分析,部分地区温度急剧升高,高山积雪消融加剧,若遇强降水天气,局地融雪洪水、暴雨山洪可能发生,防洪形势严峻。

为进一步强化洪水防御工作,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对洪水防御作出安排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对防洪减灾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为切实做好当前升温可能引发融雪洪水的防范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汛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视频会议、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议和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视频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防”的思路贯穿始终,积极主动践行水利部门防汛抗旱天职使命,正视当前防汛抢险工作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防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建党100周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保障信息通畅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四预”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情变化,加强实时雨水情的监测预报和分析研判,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积极落实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设施维修养护资金,多渠道、多措施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在最短时间通知到村、到户、到人。出现险情、灾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谎报、瞒报,避免因信息不畅贻误抢险时机。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查找洪水防御工作中的难点、薄弱环节,及时补充完善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抢险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方案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操性,努力形成上下游同心、左右岸同力的防洪合力。同时,要抓紧做好抢险物资机械的储备、补充、更新工作,强化调运保障,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快、用得上。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发挥行业优势,落实防御措施,不断提升水旱灾害处置能力。

四、抓紧开展隐患排查,强化重点环节防洪安全

各地要加大对重点灾害性河流、险工险段、重点山洪沟、重点水利工程的巡查排查力度,充分结合4月水利厅水库安全隐患检查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并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对未检查的水库、水闸、堤防等重点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及时排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强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严格工程质量,确保汛前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如期完成。要立即组织对山洪灾害隐患点、下游危险区范围全面排查,加强村镇、学校、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防范。运用已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向公众和防御责任人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要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开展防灾避险宣传、培训、演练,全面提高公众防灾减灾及避险意识和能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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