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7日和5月7日,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博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及和田地区水利局和财政局上报的新源县、青河县、博乐市、轮台县、温宿县及和田市共6个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开展竞争性评选,竞争性评选结果已经水利厅和财政厅共同审核确认,现予公示:
拟推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作为我区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作为候补县。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2日
公示结束后,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将按照规定要求将成果上报水利部和财政部。本次评审过程中,如有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关部门和人员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可据实举报。
受理举报部门:自治区水利厅规计处、财政厅农业处
受理举报电话:0991-5816249
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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