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办建管〔2015〕59号
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亚吐尔乡库如克
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稽察整改意见的通知
阿克苏地区水利局:
2015年7月10日至12日,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稽察办)派出稽察组,对你地区拜城县亚吐尔乡库如克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稽察,现将稽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通知你局,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5年10月31日前报告我厅。我厅将视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复查。
一、前期与设计
(一)设计变更未履行报批和核备手续。
经查,该工程在技施阶段作了以下设计变更:(1)取消了沿防洪堤纵断面每隔50米设置一道隔墙;(2)初步设计阶段现浇板分缝采用高压闭孔板 聚胺酯,技施阶段变更为仅采用高压闭孔板,结构缝充填SBS;(3)初步设计阶段坝前坡脚土方须回填碾压,技施阶段变更为回填不碾压(松填);(4)初步设计阶段基坑开挖外边坡为1:1,技施阶段变更为为1:0.5。以上设计变更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
不符合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要求阿克苏地区水利局督促项目法人拜城县水管总站按照规定尽快履行设计变更报批和核备手续。
二、建设管理
(二)项目法人组建不够规范。
经查,项目法人未按照政事分开原则组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混岗,未明确各岗位职责,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不符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第一条、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主席令70号)第四条、第七条的规定。
要求阿克苏地区水利局督促项目法人拜城县水管总站按要求组建项目法人,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三、资金使用与管理
(三)会计科目使用不当。
通过查阅会计凭证、账簿,该项目会计核算使用的是行政单位账套。
不符合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要求阿克苏地区水利局督促项目法人拜城县水管总站按照规定尽快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工程质量评定工作不规范。
经查,该工程未作外观质量评定,对已验收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未进行核备、核定。
不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第5.3条的规定。
要求阿克苏地区水利局督促项目法人拜城县水管总站立即与质量监督机构阿克苏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尽快对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备、核定。
(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
经查,该工程各标段施工单位均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无安全生产例会记录。
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七条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令)第十八条的规定。
要求阿克苏地区水利局督促项目法人拜城县水管总站责成各标段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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