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2-03-1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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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的党群工作。

2.承担厅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厅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3.承担厅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学习、教育、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厅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4.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厅党组党校日常工作。做好党员、群众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机关各处室党组织。指导厅各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换届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厅机关违纪违法科级及以下党员及受监察人员的处理工作。配合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党员发展、党员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厅所属党组织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

7.领导厅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开展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等工作。

8.负责机关纪检工作,对所属厅机关党组织和科级及以下党员及受监察人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9.承担厅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4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10:00-14:00  16:00-20:00(夏季时间)

  10:00-14:00  15:30-19:30(冬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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