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预警发布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1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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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提醒信息情况

(一)6月15日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提醒信息

自治区气象台发布黄色暴雨预警信号,15日夜间至17日白天,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和巴州南部山区等地将出现暴雨或大暴雨,极易引发山洪灾害。温馨提示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山洪灾害应对防范准备,规范自身和家人活动区域,避免在行洪河道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滞留,提前熟记转移路线和安全地点。收到山洪预警或转移信号时要立即转移至指定地点,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做到镇定应对,科学避险。

二)7月16日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提醒信息

八月上旬防汛关键期,发生暴雨、融雪和混合型等各类洪水的概率将进一步增加。温馨提示您在此关键时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谨慎前往山洪易发区,禁止在河道行洪通道内滞留,及时关注预警信息,收到转移通知后服从指挥、积极响应,做到科学防范和避险。

(三)7月20日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提醒信息

近日暴雨天气频发,极易发生山洪和内涝灾害,请您尽可能远离河道及山洪危险区,科学有效避灾避险,祝您节日快乐。

(四)8月13日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提醒信息

据气象部门预测,8月14日至17日伊犁州、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等地局地有暴雨、山区局地大暴雨,极易发生山洪和内涝灾害。温馨提示您密切关注天气、水情,谨慎前往洪水易发区,远离河道洪沟,及时关注预警信息,科学有效避灾避险。

(五)8月27日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提醒信息

水利部、中国气象局8月26日联合发布蓝色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预计8月26日至8月27日,新疆北部部分区域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温馨提示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山洪灾害应对防范准备,谨慎前往山洪易发区,远离行洪河道,及时关注预警信息,做到科学防范和避险。

(六)9月1日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提醒信息

水利部、中国气象局9月1日联合发布蓝色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预计9月1日至9月2日,新疆中北部部分区域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温馨提示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山洪灾害应对防范准备,谨慎前往山洪易发区,远离行洪河道,及时关注预警信息,做到科学防范和避险。

二、向全疆各级防汛责任人发布预警工作提醒情况

今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针对重要天气过程,山洪超标准洪水等情况,充分利用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及时向全区各级防汛责任人发出预警工作提醒短信10000余条,向各地、县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发出预警信息6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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