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昭苏县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昭苏县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3〕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董庆鹏,招标人为昭苏县水利管理站,代理机构为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昭苏县
2.项目规模:本次昭苏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建设夏塔灌区、小洪纳海灌区、大小白代灌区、苏乎托海灌区、木扎特灌区、阿克达拉灌区、喀夏加尔灌区等7个灌区水价计量监测站点67个,水利局新建调度中心1个。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2468001001 |
新疆伊犁州昭苏县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 |
91 |
665 |
本次昭苏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建设夏塔灌区、小洪纳海灌区、大小白代灌区、苏乎托海灌区、木扎特灌区、阿克达拉灌区、喀夏加尔灌区等7个灌区水价计量监测站点67个,水利局新建调度中心1个。招标文件及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1日16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苏县水利管理站
地 址:昭苏县
邮 编:835600
联 系 人:李晓峰
电 话:1813953341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99号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
邮 编:835000
联 系 人:黄媛
电 话:15609992205
电子邮件:315627271@qq.com
监督单位:伊犁州水利局
监督电话:0999-803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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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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