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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水利厅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发布时间:2024-09-27 13:28
来源:新疆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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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水利厅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整合资源,明确执法责任,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水利厅积极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以及兵团水利局协作,制定出台一系列联合执法的制度体系文件,初步建立了水利行政执法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为新阶段新疆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水利厅坚持制度先行,出台《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清单(2023年版)》《自治区水利领域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自治区水利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自治区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指导文件,并先后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兵团水利局司法厅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自治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自治区跨区域水行政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022年以来指导全区出台水行政执法协作文件73件,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10次,移送问题线索19个,收到检察建议42,均按程序办理2023联合自治区公检法司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切实解决了一批长期存在的难点、堵点、热点问题,初步建立了河湖安全保护协作长效机制。2023指导全区立案1249件,为历年来最多2022年立案数量611相比增加638件,同比增长104%202418,指导全区立案635结案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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