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扎实开展农业生产用水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
2025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再抓两年”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委将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保障突出问题列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为全面整治全区灌溉供水环节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水利厅制定开展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农业灌溉用水配水、灌溉用水计量、灌溉用水水费计收管理使用、灌区工程运行管护以及基层水管人员管理等五个方面,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一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把水费计收管理工作作为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保障突出问题的重点内容,立足行业监管职能,实行台账化管理。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水费收缴及支出台账管理制度,详细记录水费收缴进度、资金流向及末级渠系维护费收缴明细等关键数据并进行分析研判,实现全区水费动态管理。
二是强化年度清算制度。针对水费收缴滞后、跨年结算问题,明确“当年用水、当年清算、足额收缴”原则。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灌溉年度水费清算制度,确保当年水费在当年内完成清算并足额收缴。建立历史欠费核查机制,推行阶梯式追缴计划,2年内逐步完成水费清欠工作。
三是构建长效监管体系。对水费计收滞后的单位实施精准督导和持续跟踪管理。通过强化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措施得以切实执行。
下一步,水利厅将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工作目标,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切实保障当年水费足额收缴,全力提升全区农业灌溉供水管理水平,为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保障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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