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转载时间:2026-03-25 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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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对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3月22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水利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水利厅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先后18次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推进会,制定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政治监督职能作用,对整改工作进行全流程跟踪问效,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党组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具体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水利厅党组强化巡视整改监督,细化“三张清单”,压实各整改部门责任,建立“周调度、月督办”机制,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1. 强化理论武装。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治水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等纳入工作要点,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水资源在新疆经济、社会、生态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二是成立自治区党委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研究解决重大涉水问题,加快打通水利发展的难点堵点。积极推进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三是结合区情水情,制定年度供水计划和保障方案,加强对各地各流域供水工作指导,探索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模式,全区供水计划与用水需求匹配度达到95%以上。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水生态“系统治理”重要论述,中央环保督察通报玛纳斯河流域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2.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一是依法依规推动各类涉水矛盾有效化解,合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领导值带班与防洪度汛值班有机融合,及时处置解决各类突发事件,有力确保厅系统持续和谐稳定。二是打造新疆水利成就展厅,全面展示70年来新疆水利事业成就,组织“治水兴水看新疆”等系列报道,12篇稿件被中央网信办重点推送,在223家主流媒体发布。 3.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全面领导,召开党组会议21次,“第一议题”累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92件(次),研究“三重一大”及相关重大议题135项,议定事项541件,不断完善跟踪督办举措,推动工作质效提升。二是落实政治监督责任,完成26家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推动整改落实。三是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学习教育读书班等44场次,突出加强对“一把手”、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等纪律教育。 (二)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 统筹推进水安全战略规划。一是印发《关于加快做好全区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通过邀请勘察设计领域专家参与现场踏勘、咨询及技术审查等举措,严把工程地质勘察技术审查关。二是完成《新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修编工作,每月、每季度印发自治区地下水位变化情况通报。 2. 科学精准落实“节水蓄水调水”治水措施。一是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排查全区高耗水行业企业。印发《关于做好工业企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水资源税减征纳税人名单确定工作的通知》《全疆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水资源税减征纳税人名单》,并在水利厅官网公开。二是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对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再利用进行梳理,形成研究报告1篇。 3. 依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持续强化国家地下水监测设施管理,加强地下水监测站运维管护工作,制定地下水监测站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二是印发《2025年度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完成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管控、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报告,督促指导各流域机构完成问题整改。 (三)关于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方面 1.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研究和谋划。一是与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合作机制,确定伊犁河流域水利管理中心为厅直属单位水费计收平台建设试点单位,力争构建水利金融长期合作机制。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十四五”期间全区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509亿元,其中社会融资453亿元,占总投资30%。二是加强对水权交易相关政策研究,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克拉玛依区农业水权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水权交易平台上开展用水权交易71单。 2. 推进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改革,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解决农田供水“最后一公里”的实践难题。印发《关于公布和调整开展水资源调度的自治区级河流名录的通知》,指导7个流域编制完成2025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 强化水利科技创新支撑。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成16项水利信息化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编制。实施水利厅智能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搭建水利数据归集基础平台,实现与水利部、厅直属各单位、地(州、市)以及其他行业部门等数据资源共享。二是对新建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利工程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审核把关。 (四)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方面 1. 压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新修订的《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水利厅系统保密专(兼)干培训,邀请相关专家授课,进一步筑牢水利厅系统保密防线。二是召开全区水利监督工作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4批次安全生产检查,将“六项机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均以“一地一单”形式印发整改通知,确保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2. 常态化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一是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稽察,对问题较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各参建单位加大处理力度,并及时推送水利部。二是编制完成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水利专项规划、“十五五”规划和两年实施方案,为后续项目实施提供规划依据。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实施全区山洪灾害监测能力提升、雨水情监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主汛期山洪灾害雨水情自动监测站上线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切实发挥监测站点“站岗放哨”作用。 3. 履行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的分析研判,将意识形态纳入巡察重点内容,督促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印发水利行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 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强化党对水利工作全面领导,召开水利厅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全面梳理水利厅系统党建工作,科学谋划重点任务,推动厅系统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水利厅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议定加强厅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事项94件,各处室(单位)落实具体工作任务447件,广泛听取意见,形成意见后再提交党组会议审议,切实发挥厅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厅党组查摆问题12个,班子成员查摆问题70个,完成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等7个调研课题,解决好涉水突出问题。 2.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季度绩效考评,掌握干部一贯表现,在考察中坚持“凡提四必”,2025年以来,提拔使用、交流任职、职级晋升的干部,均未收到政治素质或廉洁自律方面不良反映。二是通过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人才、公务员公开考试和遴选等方式,招录水文与水资源专业人才,同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2025年开展培训12期,对1500余名厅系统、地(州、市)水利(务)局处级干部、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三是印发实施《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指导、审核厅直属各单位、塔管局和水文局各直属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确保各单位岗位聘用方案落实落地。 3. 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与各级党组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主业主角意识。梳理水利厅系统基层党委换届选举情况,通过发放工作提示单等形式,进一步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规范换届选举程序。二是常态化开展“五个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水利厅系统“1+7+N”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方案》,厅机关30个党支部组建9个“联学联建联创”小组。推进水利厅智慧党建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效率。三是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健全完善各项驻村制度,不断提升驻村工作质效。 (六)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印发《水利厅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建立政治监督台账,对各级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梳理、通报。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厅系统流域管理单位视频调度会,通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印发水利厅机关内部控制手册等,推动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以及水利厅若干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二是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三学三亮三比”争当先锋行动,引导党员担当作为。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757次、研讨交流150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54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4次、旁听职务犯罪类庭审4次,受教育党员干部4300余人次。三是水利厅党组开展两轮巡察工作,严密组织巡前培训,邀请自治区巡视巡察专家领导开展专题辅导,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大力挖掘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 2. 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印发《水利厅系统“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每月梳理厅系统直属单位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和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并进行通报,对“三化”建设年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举办水利厅系统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2场次、175人次;强化交流轮岗、跟班学习、跟案锻炼等,不断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3. 做好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制定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施工评标方法和标准》及《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及评标工作。二是强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管理,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评标专家管理监督,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重新组建水利评标专家库,大力推进网上评标,对评标专家开展培训。三是编印《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内部控制手册》《会计监督财务报销审核手册》等,对厅直属预算单位经济事项审核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印发《关于规范涉改单位注销账户事宜的通知》,机构改革后,针对地(州、市)上划、新设立等涉改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梳理,已函至自治区财政厅申请开立、注销涉改单位有关银行账户。 4. 严抓作风建设。一是印发《自治区2025年农村生产生活用水保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先后召开14次党组会、专题会、部署会等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水利系统包联帮扶制度,组成5个指导帮扶组,每季度对14个地(州、市)和25家水利管理单位开展包联帮扶,推动摸排整改农业灌溉用水和农村供水保障等方面问题1534个,指导实施25处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136项农村供水保障和维修养护项目,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二是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对规范农田水利运行维护经费提出了明确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水费使用管理。三是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移民资金使用方向。创新打造新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资金监管平台,实现全疆26个重大项目移民安置资金专户收入支出全程可视化追踪,确保移民安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关于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召开2025年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会,每月定期对全疆水利项目完成投资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并上报水利部。下一步,将按照全年目标持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二)关于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有序推进库尔干、玉龙喀什、大石峡等重点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工作;一批中型水库、小型水源工程已相继开工建设。下一步,将按照计划持续推进各项工程建设,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关于灌区现代化建设方面。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博斯腾湖、和田河4个大型灌区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完成苏巴什灌区、喀勒其塔木渠灌区等10个大中型灌区项目技术咨询工作,形成咨询意见。下一步,将积极与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对接,加快推进4个大型灌区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推进10处大中型灌区按照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关于地下水管理方面。联合司法厅印发《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实施意见》,制定《水利厅水行政执法衔接协调机制》《水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压实执法责任,提升水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能力。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加大挂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力度。 (五)关于城乡供水体系建设方面。2025年计划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37项,总投资13.15亿元,已完成投资9.41亿元;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2亿元,计划完成160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和717处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目标任务。下一步,将持续推进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六)关于水利科技创新方面。加强与疆内外科研机构、高校等交流合作,河海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在新疆水科院正式挂牌,成立新疆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已申报1个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2个自治区重大专项。正在开展《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一流科技领军人才项目》《新疆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科技领域重点创新平台(基地)引才项目》申报工作。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交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做好科技人才引进项目后续工作。 (七)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面。指导康普水库改扩建项目完成审批,主体工程已完工。已将苏库恰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26座水闸除加固项目已完工11座,剩余15座正在有序建设中。下一步,将大力推进苏库恰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强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监督管理。 (八)关于巡视和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将上次巡视和审计整改未完成问题纳入本次巡视整改台账,一体推进整改。针对部分项目地方建设资金尚未到位问题,加大对各地(州、市)督促指导力度,项目地方投资已到位。针对清欠问题,成立以厅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欠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清欠工作。同时,加强凭证审核和归集管理,及时将所有清偿信息录入系统。下一步,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按照清欠方案,统筹推进清欠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政治根基 水利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和“松劲”心态。 (二)健全完善整改机制,构建长效治理体系 集中整改期满后,厅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持续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任务,加强跟踪督促,确保高质量完成。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达到“整改一事、规范一类、提升一域”的效果。 (三)持续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巡视整改成果综合运用,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高质量巡视整改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新篇章作出水利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6年3月24日至4月14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91—5863262(工作日10:00—19:30);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46号自治区水利厅226室;邮政编码:830000;电子邮箱:xjslt2025@163.com。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党组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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