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 做好农村供水民生实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后农村供水常态化帮扶工作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建设”列为自治区2026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全力维护农村供水设施,让农村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让各族农村群众长久受益。水利厅认真落实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建设任务,全力加速实施民生实事项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水利厅第一时间制定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将6124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分解、下达至各地,在14个地(州、市)、46个县(市、区)实施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对已建的农村供水工程实施维修养护193处,巩固提升95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并明确要求各地根据农村供水运行实际,自筹资金扩大维修养护规模,提高群众用水保障水平。
二是紧盯关键节点,有序推进工程建设。组织各地科学制定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逐级做好项目审核审批,做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科学调配施工力量,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程进度,确保群众早日受益。截至目前,46个县(市、区)193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开工率100%。已累计完成投资5774万元,占总投资的94.28%,已巩固提升了52.28万农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所有项目将于今年10月底全部建设完成。
三是持续帮扶指导,提升民生保障质效。水利厅多次深入各地实地帮扶指导、审核维修养护方案、监督招投标进展等,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深入工程一线,指导各地抓好项目建设进程、工程质量与安全、资金支付进度等关键环节,对推进滞后的县(市、区),帮助梳理工作难点、堵点,分类提出改进措施。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围绕受益人口、群众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及时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让维修养护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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