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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琼博乐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19:46
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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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琼博乐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琼博乐水库工程已由以伊州发改项目〔2024〕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50.00% 其他50.00%,项目法人代表为关俊辉,招标人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琼博乐水库位于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境内的琼博乐沟龙口处,距察布查尔县城约45千米。

2.项目规模:水库总库容370万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1482.00米,相应库容350万立方米,其中:调节库容313万立方米,死库容 37.0万立方米,死水位1456.00米。工程等别IV等小(1)型,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导流冲沙放空洞、放水洞组成。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3726001001

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琼博乐水库工程【施工一标段】

789

建设内容:(1)拦河坝混凝土面板砂砾石坝;(2)溢洪道:溢洪道布置在左岸坝肩,建设内容:采用开敞式侧槽溢洪道,由控制段、调整段、泄槽段和挑流段组成,全长248米;(3)导流冲沙放空洞:导流冲沙放空洞布置在河道右岸, 由进口引渠段、喇叭口、渐变段、涵洞段、有压洞身段、阀控室 及无压段、消力池段等组成,洞线全长531.6米;(4)放水洞:放水洞布置在右岸,由引渠段、竖井段、有 压洞身段、阀控室及出口消能段等组成,全长517.41米;(5)机电及金属结构等;及其他附属设施内容。招标范围: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清单、答疑等所有涵盖的内容。

A6540003917003726001002

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琼博乐水库工程(施工二标段)

365

建设内容:新建永久道0.5km,公路四级,路基宽度6.0m,路基设置30cm×20cm梯形边沟,材料为现浇混凝土。单回路架设线路4.1km及其他电力附属设施。新建办公用房、辅助生产用房和生产用房500㎡(其中:办公室建筑面积150㎡,辅助生产用房建筑面积为350㎡,水电暖带装修)。管理站绿化面积(林地+草地)2400㎡。高位水池50m³一座,输配水管线536m及附属设施。招标范围: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清单、答疑等所有涵盖的内容。

A6540003917003726001003

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琼博乐水库工程【监理】

789

包含不限于该项目施工、信息化建设全过程监理、平行检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意参加施工一标段的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及其他各种职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各种职务。

2.凡有意参加施工二标段的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及其他各种职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各种职务。

3.凡有意参加监理投标的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水土保持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水利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职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4.本次施工一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其他条件:(1)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5日,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5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招标人联系人:马登梅

招标人联系电话:1890999392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311室

联 系 人:马寒

电 话:13201122223

八、监督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监督电话:0999-803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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