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已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喀发改农经〔2023〕20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代表为买日也木姑·阿布力克木,招标人为伽师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伽师县。
2.2项目规模:新建防洪堤总长7.8 公里(桩号 159+950~ 164+150、167+850~171+450),工程信息化建设内容等。(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2006001001 |
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 第一标段 |
150 |
1700 |
新建防洪堤总长4.2公里(桩号159+950~164+150),工程信息化建设内容等。(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E6531003908002006001002 |
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 第二标段 |
150 |
1200 |
新建防洪堤总长3.6公里(桩号167+850~171+450),工程信息化建设内容等。(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E6531003908002006001003 |
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 监理标段 |
150 |
50 |
新建防洪堤总长7.8公里(桩号159+950~164+150、167+850~171+450),工程信息化建设内容等。(对本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第一、二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第一、二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人应及时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及完善信息。(5)本项目不接受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重点关注名单内的企业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19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88.238.80:1040/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0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伽师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刘静 联系人:/
电话:15009941016 电话:18197668299 电话:0998-253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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