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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阿纳库勒乡9村咸水淡化试点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2025-04-25 19:48
来源: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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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阿纳库勒乡9村咸水淡化试点项目(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楚县阿纳库勒乡9村咸水淡化试点项目已由以登记号46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艾尼·吐尔洪,招标人为巴楚县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巴楚县阿纳库勒乡9村

2.项目规模:咸水淡化实验服务标包含咸水淡化系统成套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等。依据巴楚县棉花灌溉用水需求,供水周期120天/年,24小时/天,需系统产水200m³/h,产水率≥60%,咸水原水供水≥350m³/h,浓水排放量约150m³/h,通过排盐管道进入下游溶泄区。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1003908002126001001

巴楚县阿纳库勒乡9村咸水淡化试点项目

21

700.0

咸水淡化实验服务标包含咸水淡化系统成套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等。依据巴楚县棉花灌溉用水需求,供水周期120天/年,24小时/天,需系统产水200m³/h,产水率≥60%,咸水原水供水≥350m³/h,浓水排放量约150m³/h,通过排盐管道进入下游溶泄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工业废水、咸水淡化、海水淡化、大型水处理(含给水、污水处理)等项目,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证(电气或自动化或环境相关专业),具有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工业废水、咸水淡化、海水淡化、大型水处理(含给水、污水处理)等项目,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或劳动合同。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其他部分可不提供)。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各投标企业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6)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与领取招标文件时系统中选择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如不一致,做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3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巴楚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巴楚县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

巴楚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金先生

联 系 人:

徐坤、杨勇、赵天、陈涛、马燕

联系人:

电 话:

0998-6137792

电 话:

13325632966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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