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灌区(芦草沟镇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施工二标、施工四标(信息化)、监理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灌区(芦草沟镇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5〕1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75%、其他资金19.25%,项目法人代表为郑文群,招标人为霍城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项目概况:本次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灌区(芦草沟镇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主要灌溉水源为大东沟河,设计灌溉面积6.5万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SL252-20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确定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本工程分两期实施,本次实施芦草沟镇片区,灌溉面积3.50万亩。本次霍城县大东沟灌区(芦草沟镇片区)改建干、支渠12条总长度31.625km,配套渠系建筑物270座。灌区信息化建设1项。
3.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17004079001001 |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灌区(芦草沟镇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一标 |
10个月(305日历天) |
对大东沟干渠、一支渠,渠道总长5.35km,配套渠系建筑物25座进行施工。(具体包括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灌区(芦草沟镇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二标 |
10个月(305日历天) |
对1-1支渠、1-2支渠、二支渠和2-1支渠、三支渠、3-1支渠,渠道总长16.14km,配套渠系建筑物97座进行施工。(具体包括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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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540003917004079001004 |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灌区(芦草沟镇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四标(信息化) |
10个月(305日历天) |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水情监测系统、供电系统、闸门控制系统、工程视频监视系统、配套土建工程、通信网络系统、管理中心建设、云平台建设、数字孪生平台、灌区智能应用、网络安全等;(包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
A6540003917004079001005 |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灌区(芦草沟镇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监理标 |
10个月(305日历天) |
为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东沟灌区(芦草沟镇片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含平行检测)。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一、二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施工四标(信息化):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运维能力,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
(3)监理标: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要求:(1)施工一、二标: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及其他职务。
(2)施工四标(信息化):具有相关自动信息化(自动控制、电子工程、系统集成、自动化、信息化、计算机类、通信工程、机械电子(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监理标: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项目监理业绩。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职务。
3. 投标其他条件: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 月27日至2025年7月16日 (北京时间,下同),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7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详阅办事指南。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时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请登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相关文件。
2. 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流程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
3. 本公告同时在新疆自治区水利厅官方网站、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4.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各项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霍城县水利管理站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朝阳南路125号
邮 编:835200
联系人:严晓燕
电 话:13629991773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丰颢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
邮 编:830000
联系人:尚承玲、常鸿勇、崔燕春
电 话:0991-3351585、13899882878
电子邮件:454541027@qq.com
监督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监督单位电话:0999-803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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