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河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杨河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函〔2008〕2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克拉玛依市。
2.项目规模:需要完成《白杨河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02003909000161001001 |
白杨河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
180 |
100 |
编制工程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投标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投标;3)投标人资质、业绩、信用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日,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5年9月15日10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联 系 人:曹帅
电 话:0990-6236659
招标代理:新疆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47号
联 系 人:邵彩霞、李彦霖、黄艳丽
电 话:13899588072、0990-688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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