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州精河县灌区配调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博州精河县灌区配调水工程已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精发改行政〔2025〕3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精河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精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疆博州精河县灌区配调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配水渠道10条,改造相应渠系建筑物,新建部分渠系信息化设备组成。
招标范围:对新疆博州精河县灌区配调水工程施工、信息化建设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
3.3.1 本项目不接受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且在公开期内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投标;
3.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3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06日,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博
尔塔拉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精河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
公司
地址:精河县精河镇友谊南路6号 地址:博乐市隆泉大厦1802室
邮政编码:833300 邮政编码:833400
联系人:陈飞 联系人:刘捷、凌乐
电话:15299730990 电话:1809767666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469446523@qq.com 电子邮件:4234371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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