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玛纳斯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玛纳斯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技术中心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2.项目规模:本项目对玛纳斯河沿线重点河段、薄弱河段,采取护岸措施,提高河道的防汛能力和河道的安全输洪能力。玛纳斯河系统治理方案中治理河道总长7.5km,治理措施长度为9.12km,其中新建护岸8.62km,匡算总投资4587万元(其中:玛纳斯县段工程概算金额824万元,克拉玛依区段工程概算金额3763万元),最终投资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3.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项目法人为二家单位,沙湾市水利管理站作为二家项目法人的招标人代表开展招投标工作,两家项目法人分别为玛纳斯县玛纳斯河水利管理处、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代行项目法人职责),后期设计费支付工作由二家项目法人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后的投资比例进行分摊。中标人完成(玛纳斯县段工程、克拉玛依区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后,需配合沙湾市段工程的中标单位开展合稿工作,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相关所有工作及审查,并由沙湾市水利管理站作为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审查和审批工作。
4.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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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服务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限价(费率)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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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500003901006651001001 |
新疆玛纳斯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90 |
2.9% |
为项目可行性研究(含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阶段勘察设计,包含工程地质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集、初步设计报告及图集、施工图设计报告及图集,编制本项目所需的各类专题及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工程综合选址论证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报告、文物古迹调查及文物征迁报告、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复垦报告、工程征占林(草)湿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等要件的办理并取得批复)及本次工程勘察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设计深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协助招标人获得相关批复,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等。配合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协助招标人完成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的勘察设计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防洪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3)财务及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证书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主要参与设计人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全国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凡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6年2 月 14日至2026年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3 月 9 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 3 月9 日11时00分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七、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
地 址:沙湾市团结街道乌鲁木齐西路49号
联 系 人:侯伟
电 话:0993-60207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华山街751号4幢湖北大厦1608室
联 系 人:刘文博
电 话:1315030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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