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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铁热可其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第三方独立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20:01
来源: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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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铁热可其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第三方独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英吉沙县铁热可其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一期)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水利局喀地水审字〔2025〕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英吉沙县水管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英吉沙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上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第三方独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英吉沙县艾古斯乡3村

2.2 工程规模:英吉沙县铁热可其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工程规模:保护艾古斯乡3村2567人、4735亩耕地安全。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设计洪峰流量左岔河23.9m³/s、主岔河34.8m³/s、右岔河25.4m³/s。本次招标为英吉沙县铁热可其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一期)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标段:治理河长5.24km,建设护岸3.725km、导洪堤6.77km。其中左岔河建设护岸长1.524km,主岔河建设护岸长2.201km;新建1#、2#、3#、4#钢筋石笼挡水墙附属建筑物6.770km。拆除过河路面(桩号Z0+040)和排洪渡槽(桩号Z0+035)各1处,新建跨河箱涵1座,新建陡坡工程1处(桩号Z0+030.0~Z0+064.0)。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治理河长5.24km,建设护岸3.725km、导洪堤6.77km。其中左岔河建设护岸长1.524km,主岔河建设护岸长2.201km;新建1#、2#、3#、4#钢筋石笼挡水墙附属建筑物6.770km。拆除过河路面(桩号Z0+040)和排洪渡槽(桩号Z0+035)各1处,新建跨河箱涵1座,新建陡坡工程1处(桩号Z0+030.0~Z0+064.0)。对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进行全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含二检平行检测)

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内容(依据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委托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2.4 最高控制价:

施工标段14247083.10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710000.00 元(含暂列金710000.00 元,暂估价0.00元及其他项0.00元);

监理标段285000.00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00元(含暂列金0.00元,暂估价0.00元及其他项0.00元);

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150000.00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00元(含暂列金0.00元,暂估价0.00元及其他项0.00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1个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施工标段: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所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满足工程岩土、混凝土等检测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具有类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

3.2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或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施工标段为合理低价法;监理标段为综合评估法;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为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各投标人对填报的信用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根据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欠薪源头预防和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合法报酬权益。投标人可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需在招标活动时效范围内,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施工单位需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监理单位及检测单位不需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联系方式为:

①单位名称: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28号,联系人:陈阳,联系电话0998-2671025;

②单位名称: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英吉沙县和谐路009号,联系人:努尔麦麦提·穆合塔尔,联系电话:0998-3633856、0998-3633922。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12102026030423(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jggzykashi.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0510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jggzykashi.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jggzykashi.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10时30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施工标段:200000.00监理标段:4000.00元;第三方独立检测标段:2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企业网银转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英吉沙县水管总站

址:英吉沙县克孜勒路18号

编:844000

联系人:图尔荪江·麦麦提

电子邮箱:/

话:16609988522

真:0998-362249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上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团结小区298号二楼201室

编:844000

联系人:龙倩

电子邮箱:724784902@qq.com

  话:15569191099

  真:0998-295878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英吉沙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17881647938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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