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2026年库斯托汗水库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乐市2026年库斯托汗水库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以博州水利函【2025】2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乐市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博乐市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单位为乌鲁木齐鑫盛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博州博乐市境内;
2.2 工程规模:营造水土保持经济林7公顷,主要种植果木;营造水保防护林9.6公顷,主要种植乔木;铺设灌溉管网7.98千米;封禁刺丝围栏长7.0千米;设置水土保持宣传警示牌6座;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营造水土保持经济林7公顷,主要种植果木;营造水保防护林9.6公顷,主要种植乔木;铺设灌溉管网7.98千米;封禁刺丝围栏长7.0千米;设置水土保持宣传警示牌6座。包括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4 最高控制价:4173235.82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21550.56元(含暂列金121550.56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1个;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244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中级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01日 00时至2026年04月21日 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21 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乐市水利管理站
地址:博乐市前程路5号楼
邮编:833400
联系人:杨月亮
电子邮箱:2473560778@qq.com
电话:15199623355
传真:0909-2233898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鑫盛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帕米尔街100号大桥大厦1104房
邮编:830000
联系人:蔡琰
电子邮箱:379199126@qq.com
电话:13679942122
传真:0999-898518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博州水利局
联系电话:0909-2319936
202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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