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水利建设 / 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安县防洪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0 20:18
来源:水利厅
【打印文本】
分享:

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安县防洪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安县防洪项目勘察(测)设计已经确定招标,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和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安县

2.项目规模:新建防洪堤防总长度15.29公里,其中右岸新建堤防12.82公里,左岸新建堤防2.47公里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2003923004447001001

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和安县防洪项目勘察(测)设计

90

本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咨询服务,涵盖各阶段的勘察设计报告及相关成果,以及各阶段所需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含立项审批要求的各类专题、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水保、环评、地质勘察报告、防洪影响评价、移民安置规划专题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并参与各阶段所需相关层级部门和单位的所有咨询、审查审批过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测绘甲级资质

投标人在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总设)。

3.投标其他条件:

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限制市场准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在处罚有效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经查询投标人近3年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 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投标人应对填报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420日至2026513日(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651310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6      1030分。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人:和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有限公司

                                                                        

址:和田地区和安县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广建小区综合

                               办公楼5楼

人:隋先生                    人:赵先生

话:19390390009                  话:0991-3678303


相关链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