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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磨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米东区段)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0 21:31
来源: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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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磨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米东区段)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磨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米东区段)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文件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磨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新水办[2026]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河湖管理中心(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河湖管理中心(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 工程规模:工程等级为III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河道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2026年建设任务:水系连通工程改造总长度0.88km、无堤防段岸线生态化治理长度1.38km、水域空间保护修复4.5km,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建设内容主要为绿地建设、周边交通优化及配套设施;2027年建设任务:无堤防岸线生态化治理长度1.23km、水域空间保护修复6.73km及提升管护能力建设。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建设内容主要为:水文化建设、绿地建设、周边交通优化、场地铺装、灌溉工程及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磨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米东区段)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2.4 最高控制价:35023232.6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800000.00(含暂列金1800000.0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493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类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110时至2026081211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12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slt.xinjiang.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081211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现金或电子保函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河湖管理中心(水利管理站)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150,邮    编:830000

联系人:李玉芬,电子邮箱:/

话:13139872305,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5B楼20层,邮    编:830000

联系人:李航、马莉、李春雪、李甜,电子邮箱:/

话:18199880900,传    真:/

投标监督部门名称:乌鲁木齐市水务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991-46307980991-3353404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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