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匹里青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市匹里青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市
2.项目规模:谷坊、沟头防护、生态护岸、塘坝、截排水沟、土地整治(工程措施);水保林、撒播草籽、封育(植物措施);监测站点布设(监测措施),具体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A6540003917004457001001
标段(包)名称:伊宁市匹里青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勘察(测)设计
设计周期要求(日历天):30日历天
招标范围:伊宁市匹里青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相关全过程勘测设计服务工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三个阶段,各阶段均包含现场踏勘、地形测量、地质勘察、现状调查等全部外业及内业工作;专项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水保方案、水保监测、水保验收、环评、林勘、洪评、涉河方案、水资源论证、勘界、地灾评估等10 项。完成专项验收、设计成果阶段验收、工程总承包招标配合等涵盖的其他配套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要求: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水规【2024】9号)等相关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6)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克热木·夏木西丁,联系电话:13119990990;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萍13909990794。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日至2026年07月24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0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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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伊宁市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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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350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3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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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835000 |
邮 编: |
8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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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克热木·夏木西丁 |
联 系 人: |
刘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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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119990990 |
电 话: |
13909990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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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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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270970845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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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0999-8038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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