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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城乡供水复线工程施工I标(桩号0+000~10+400)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3 19:51
来源: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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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城乡供水复线工程施工I(桩号0+00010+400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乐市城乡供水复线工程已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博州发改行政[2025]5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境内;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为输水管道工程及沿线的附属建筑物。铺设DN800的涂塑复合钢管13.14km,沿线新建排气阀26座、检修阀2座、消能减压阀2座;为等小(1)型工程,管道工程、消能建筑物、管道沿线附属建筑物等永久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I标包括管线桩号0+00010+400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相应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全部工作内

2.4 最高控制价:23552383.54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000000(含暂列金1000000元,暂估价0及其他项0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本次施工标共分2个标段,施工I标、施工II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261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类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6080410202608242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8-25 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82511: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电子保函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

址:博乐市南城区五台路州直二号楼,邮    编:/

联系人:李运凯  电子邮箱:/

话:18209090509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邮    编:/

联系人:徐晓芹    电子邮箱:/

话:0991-4533718,传    真:0991-4596167

投标监督部门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水利局

联系电话:0909-231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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