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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调节沉砂池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1 19:57
来源: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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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调节沉砂池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调节沉砂池建设项目已由民党农领办字[2026]第5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艾麦尔江·麦麦提敏,招标人为民丰县尼雅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

2.项目规模:新建引水渠22.69m,设计引水流量0.124/s;调节沉沙池总容积4.94万;浮筒泵站1座,2台潜水泵(1用1备),单台20kW;输水管网总长4.68km(De90~De315 PE100管网);配套配电闸、10KV输电线路1.87km。工程等别为V等小(2)型水利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名

工期要求

(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2003923004708001001

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调节沉砂池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280

新建引水渠22.69m,设计引水流量0.1241/s;调节沉沙池总容积4.94万m³;浮筒泵站1座,2台潜水泵(1用1备),单台20kW;输水管网总长4.68km(De90~De315 PE100管网);配套配电闸、10KV输电线路1.87km。本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 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10月16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 10:30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 10:30

2.开标方式: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903-2568139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丰县尼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县光明社区育才巷4号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9号办公楼302室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903-6750251                  电话:0903-206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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