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水利工程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等要求,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内网(水利厅OA邮箱、蓝信搜索“詹翔”),外网xjsltjsc@163.com。
二、信函: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詹翔(收),邮编:830000。
三、电话:0991-585099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6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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