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征求意见稿)》
等2项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制度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4〕201号)等要求,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内网(水利厅OA邮箱、蓝信搜索“詹翔”),外网xjsltjsc@163.com。
二、信函: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詹翔(收),邮编:830000。
三、电话:0991-585099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征求意见稿)》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征求意见稿)》
3.《征求意见表》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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