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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4 19:00
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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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各地、州、市水利(务)局,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自治区水文局,厅直属各单位、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打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诚信经营,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24年二季度全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地各单位按要求对惩戒对象在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企业投标时信用等级不得分)。

 

附件:1.自治区2024年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关情况

      2.自治区2024年二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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