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水旱灾害防御 / 山洪防治

水利部修编发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技术导则》

发布时间:2025-04-10 11:10
来源:新疆水利厅
【打印文本】
分享:

水利部修编发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技术导则》

近日,水利部正式批准发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技术导则》(SL/T 666—2024),替代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 666—2014),于202533日起实施。《导则》进一步规范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要求,强化了基层防灾减灾能力,为科学应对山洪灾害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本次导则相较以前更加注重基层防御的针对性与协同联动机制,强化风险隐患动态管理及三断等极端场景下的应急处置效能,全面提升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是新增术语定义,强化标准统一性明确技术标准,提升预案编制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细化层级分工,突出因地制宜按县、乡、村三级细化预案内容,明确不同层级的基础资料、责任体系及响应措施。三是完善责任体系,加强协同联动明确企业、施工单位、旅游景区等单位的防御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四是优化监测预警与响应流程细化预警指标分级(准备转移、立即转移),完善“三断”(断电、断路、断通信)等特殊场景下的应急处置措施,提升预警时效性和转移避险安全性。

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2025年山洪灾害防御重点工作要求,自治区水利厅将组织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及时修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切实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