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 利 厅
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水办安监〔2016〕6号
关于明确全疆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地)水利(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相关要求,自治区水利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自治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由自治区水利厅考核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在完成数据核准与鉴别后,按照统一编号(号段)规则,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换证并纳入自治区工程建设云管理。
二、从2016年9月份开始,全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将逐步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各有关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具体组织工作流程(详见附件)。考核计划将定期在自治区工程建设云(网址为http://jsy.xjjs.gov.cn)上公告。
三、自治区水利厅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履职履责情况的动态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共享,通过自治区工程建设云平台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及“三类人员”进行信用管理。
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监督处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自治区水利厅联系电话:0991-5816716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991-2822769
自治区工程建设云咨询电话:0991-2661092
附件:自治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工作流程及开展第1批初次考核培训的相关要求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 日
抄送:水利部安监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
自治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工作流程及开展第1批初次
考核培训的相关要求
一、考核依据
为严格全疆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水利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全疆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工作。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疆具有二级及二级以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企业的“三类人员”。具体为:
(一)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即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等;
(二)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即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一、二级建造师);
(三)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类):即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分为能力考核和知识考核两方面。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均合格后,安全生产考核方为合格。
(一)能力考核标准
被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业绩等。全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能力考核标准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完成自治区工程建设云实名认证并受聘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
5.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6.在申请考核之日前一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知识考核
知识考核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
四、考核程序
凡参加考核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由所在企业统一组织,将以下信息资料复印件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审查时请提供电子版,其它各项需带原件以备核查)提出申请:
1.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申请汇总表(自治区工程建设云上打印);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附申请人1寸免冠清晰彩色正面照片3张。
(一)能力考核
通过自治区工程建设云对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上报人员进行能力考核。
(二)知识考核
对能力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结果在新疆建设网上公告,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第1批初次考核培训安排
(一)时间安排
第一期考核培训计划于2016年9月9日前完成。具体考核开班及报名流程请参见自治区工程建设云(网址为http://jsy.xjjs.gov.cn)或咨询0991-2661092。后期考核计划将定期在自治区工程建设云上通知。
(二)现场报名
凡参加考核人员由所在企业统一组织参加,携带以下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
1.个人申请表(自治区工程建设云上打印);
2.施工企业出具的申请函;
3.申请人1寸免冠清晰彩色正面照片3张。
(三)知识考核:
知识考核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统一采用钢笔(或圆珠笔、水笔)作答。
六、有关要求
(一)开展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满足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本次培训考核。
(二)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要确保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三类人员”数量达到基本信息登记备案的最低上岗人数,以满足施工企业参加水利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
(三)申请考核人员只准申报一个类别代号(A,B,C),各施工企业要对填报的材料认真审查、专人负责,对申报材料缺项或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不予受理,且该申请人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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