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3-08-22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主要职责

1.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指导机关及厅各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负责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厅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厅管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干部监督和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4.组织拟订水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负责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工作,指导厅各单位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5.负责机关及厅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人员调配等工作。负责水利社团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人员招聘等工作。

7.负责机关及厅各单位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干部退休、病退、辞退及探亲休假等工作。

8.组织拟订机关及厅各单位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水利干部人事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厅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复转军人安置工作。

10.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工作证的办理。

11.组织实施水利厅机关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并配合卫健委做好厅系统厅级干部、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的健康、体检服务工作。

12.承办厅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4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10:00-14:00  16:00-20:00(夏季时间)

         10:00-14:00  15:30-19:30(冬季时间)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1-5815628

 责 人: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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