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厅头屯河流域管理处(以下简称头管处)建立于1957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派驻头屯河的流域管理机构,属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头管处主要职能是水利工程管理,以防洪、供水、灌溉为目标,服务灌区、奉献社会。进入九十年代以来,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开展了头屯河水库除险加固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更新改造的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并通过了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经过一系列基础性建设,全面夯实了供水产业基础,形成了以头屯河水库为骨干的蓄水、引水、供水相配套的工程管理体系,水利固定资产达到2.5亿元。
头屯河是新疆乌鲁木齐市与昌吉市的一条界河,位于天山北麓,发源于天山山脉的哈拉乌成山北坡的吾鲁特大板,是一条山溪性的河流。灌区可耕面积约100万亩,设计灌溉面积45万亩。
灌区内国有骨干工程有中型山区水库一座,设计库容为2030万立方米,水库下游有渠首枢纽工程一座,输水总干渠42km。灌区内配套条田1200块。有支渠19条,总长160km;斗渠500条,总长420.5km;农渠1500条,总长755km;排水渠3条,总长20.5km。
近年来在灌区内推行末级终端水价制改革,实行“一价到户”和“一票到户”的供水管理体制,理顺了供水秩序,净化了用水环境,杜绝了搭车收费,使农民用上了放心水、交上了明白费。
头管处下设十个科(室)六个站(所),处属四个企业单位——水土改良试验场、西亚实业总公司、水通水利工程设计监理公司、硫磺沟自来水供水公司。所有单位领导及员工均实行竞聘(争)上岗,择优录取。全处职工300人,单位职工中:拥有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30人,初级职称52人;高级工66人,中级工18人,初级工36人。拥有可耕地面积5000亩,水产养殖面积2200亩,综合经营固定资产达到700万元。头管处在工程建设管理的同时,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与时俱进,在生产经营取得显著效益的同时,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水利厅党组和驻地州、市文明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处党委始终坚持以水利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我处各项事业的迅猛发展。我处连续七年保持了自治区文明单位光荣称号,先后荣获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百面卫生红旗单位、职工体育活动先进集体、档案管理一级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二级单位、水利系统先进党组织、全疆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02年8月被评为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全疆水利建设与管理先进单位。2003年2月获得全疆水利系统文明灌区光荣称号,同年获自治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昌吉市城市解困工程先进单位、双拥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我处党委坚持以人为本,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着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弘扬企业文化、打造行业社会新形象,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宣传教育和激励职工群众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献身水利事业,全心全意为灌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办公地址:新疆昌吉市乌伊东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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