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沟河流域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8-24 14:08   浏览次数:   【字体:

监督检查厅机关及直属系统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自治区、水利厅决策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厅党组及其他成员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监督金沟河流域管理处成立于1959年,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直属派出流域管理机构,县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办公地点在沙湾县。

 主要职能:在本流域内宣传水法规,行使水行政执法权;负责本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负责本流域的水量分配和农业用水的管理;负责组织河道防汛抗洪,清障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流域规划和水资源保护专业规划;负责水费、水资源费、河道采砂费等费的征收及管理,代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协调用水单位水事纠纷等。

 单位建制:处机关共设十个职能科室,下属五个基层单位:渠首站、水管二站、水管三站,金泰公司和河道管理站。

 人员结构:单位核定编制170人,在册职工人数183人。职工中专业技术人员41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3人,初级职称24人。

 工程概况:现管理引水渠首一座,引水总干渠54公里,14座分水闸,排沙漏斗一座,排沙涡管三座,水库一座(库容40万方),防洪堤6公里。

 灌区情况:灌区农作物种植面积约55万亩,主要包括:沙湾县七个乡镇、农八师一四三团,一四四团,一四二团三十一连等。

 九十年代金沟河管理处由于工程老化破损严重无法维持正常的供水生产,严重制约着灌区的经济发展,金沟河管理处党委一班人积极想办法、找出路,1998年金沟河灌区被列为国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灌区,按照《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明确,先后完成了六期工程改建。在工程建设中严格管理,多方筹资,金沟河流域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单位,一是严格管理资金坚持按计划和进度拨款,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二是加强财务监督,灌区改造资金使用由厅计财处监督使用,厅造价咨询公司审核竣工决算,厅审计部门审计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三是在金沟河流域管理处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保证灌区改建配套资金的落实。四是提高科技含量,增强科技后劲。

 随着灌区水利工程的日渐完善,工程管理单位改变了以前重建轻管的思想意识并不断摸索总结,目前已形成一套较为科学的管理方法。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制定了《金沟河渠道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且得到了贯彻执行。工程管理单位本着“经常养护、随时养护、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进行经常性的养护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分析原因。通过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金管处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同时也十分重视自身建设,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和“艰苦奋斗,团结拼搏,求实创新,自觉奉献”的金沟河精神,在“三个文明”建设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获得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全国大型文明灌区”、“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自治区先进职工之家”、“自治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水利厅先进基层党组织”、“师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师市双拥办授予拥军优属模范单位”、“自治区档案管理二级达标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同时,金管处等基层单位也积极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工作,并获得了多项荣誉称号。


办公地址:新疆沙湾县乌鲁木齐东路5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10:00-14:00  16:00-20:00(夏季时间)
          10:00-14:00  15:30-19:30(冬季时间)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3-6052703
    负 责 人:王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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