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8-24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简称塔管局)成立于1990年,是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受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领导。主要职能是在水利委员会及其执行委员会、水利厅的领导下,对全流域行使水资源统一管理、流域综合治理和监督职能。塔管局为全额拨款正厅级事业单位,自2010年,自治区实施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系统共有1个正厅级单位(塔管局),1个副厅级单位(下坂地建管局),15个正处级单位,5个副处级单位。目前共有干部职工2789名(其中:在职干部职工1620名)。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塔河流域下游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1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塔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开始实施。项目建设地点分布于南疆5个地(州)的29个县(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个师的18个团场。截至目前,国家已下达全部投资计划474个单项工程、投资111.3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1.79亿元,配套资金9.55亿元(其中,地方8.22亿元,兵团1.33亿元)。项目建设全面进入收尾阶段。

塔河近期综合治理实施以来,经过10余年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缓解了流域生态严重退化的被动局面,促进了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

一是基本实现了规划报告确定的节水、输水目标。目前已完成了《近期治理规划》拟定的9大类工程项目,年节水27.22亿立方米,实现了节水目标。塔河近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以来(2001年—2013年),源流向塔河干流多年平均输水42.62亿立方米,完成规划目标的91.7%,大西海子下泄生态水多年平均3.3亿立方米,治理工程投入运行后每年平均下泄4.75亿立方米(2009年—2013年),超过了规划报告确定的年均下泄3.5亿立方米生态水的任务。输水结束了塔河下游河道连续断流30年的历史,实现了“水流到台特玛湖,塔里木河干流上中游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下游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的规划目标。

 二是有效保护和恢复了流域生态环境。据中科院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同输水前相比,塔河干流下游距主河道1公里以内的地下水位由至地面8—12米回升到2—4米;地下水矿化度由高于3—11.1克/升降至1.5—2.6克/升;塔里木河两岸植被重见生机,下游植被恢复面积达1333平方公里,植物物种由17种增加到46种,大量的盐渍化耕地得到改良,沙地面积减少204平方公里,塔克拉玛干、库鲁克塔格两大沙漠合拢趋势得到有效遏制,218国道经常被沙埋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以往难觅踪迹的野生动物也已常见,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

三是极大的改善了流域内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塔河近期治理累计完成渠道防渗总长度7173公里,完成高效节水面积44万亩,新打机井2044眼,改造平原水库8座,完成输水堤708公里、拦河枢纽4座、生态闸61座。治理后,流域内源流的干支两级渠系防渗率由37.4%提高到51.4%;灌区的渠系水利用系数由规划之初的0.4提高到0.49。流域各地控制、配置水资源的能力有效提升,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生产总值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流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四是依法治理格局初步形成,体制改革成效初显,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明显加强。通过13年来的流域管理实践,流域法规体系和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流域水资源管理法规《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制定了以《条例》为核心的流域配套规章制度,依法管理格局初步形成。2011年,自治区实施了塔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流域水资源管理新体制。改革后,新体制的优势充分显现,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调配力度明显加强。

多年来,塔管局党委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塔管局先后多次荣获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等十余项荣誉称号。同时,大力弘扬“和谐、求实、创新、奋进”的塔河精神和“做事讲认真、工作讲效率、言行讲修养、管理讲规范、业绩讲卓越”的塔管局局风,以先进的水文化理念为引领,大力开展水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水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努力实现建一流队伍、立一流机构、树一流形象、达一流水平、创一流业绩的目标,推进流域水利事业繁荣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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