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14 15:09   浏览次数:   【字体: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和水事纠纷调处工作

2.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和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水利项目初步技术审查提出管辖范围内水利建设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流域用水,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组织编制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以及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流域水能资源开发,按照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负责管辖范围内水库及电站水量统一调度负责组织实施向塔里木河下游生态输水在管辖范围内依法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

4.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根据授权开展流域水功能区划工作,组织编制管辖范围内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许可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指导流域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河道管理,承担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管理和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查及监督工作负责直管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

6.组织编制流域防洪方案。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汛抗旱协调调度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参与协调水利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7.研究提出直管工程的水价以及其他有关收费项目的立项调整建议方案,负责直管水利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8.负责开展流域水利科技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9.承担塔里木河流域水利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石化大道6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10:00-14:00  16:00-20:00(夏季时间)

          10:00-14:00  15:30-19:30(冬季时间)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6-2252031

负责人:叶尔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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