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和中央、自治区、水利部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确保完成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要求,结合自治区2017年水利建设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水利扶贫开发工作,自治区水利厅研究制定了《2017年自治区水利扶贫开发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4月1日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工作方案》提出,2017年是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一年,做好水利扶贫开发工作意义重大。自治区水利扶贫开发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为指导,准确把握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等扶贫工作要求,以“补短板、强基础”为核心,进一步研究落实水利扶贫倾斜支持政策,扎实做好水利行业扶贫、包村定点扶贫等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保障性作用,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工作方案》确定了2017年自治区水利扶贫开发工作要抓好10个方面20项工作任务。一是切实做好水利扶贫需求调查,着力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力度;二是切实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着力增强贫困地区水资源调控能力;三是切实抓好饮水安全、农村水电和防洪建设,着力解决贫困地区民生保障问题;四是切实抓好灌区改造和农田水利建设,着力提高脱贫致富的生产能力;五是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修复工程,着力改善贫困地区水生态环境;六是切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保障贫困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七是切实推进水利投融资改革,着力激发贫困地区水利发展生机活力;八是切实抓好包村定点扶贫工作,着力加快重点区域整体脱贫步伐;九是切实抓好技术支持和智力帮扶,着力提升贫困地区“造血”发展能力;十是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要求水利厅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州(市、地)要高度重视水利扶贫开发工作,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路线图和完成的时间节点。水利厅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州(市、地)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并在年底进行水利扶贫工作考核,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