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06 13:06   浏览次数:   【字体:



截止5月31日,我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如下:

一、投资落实与资金到位情况

(一)投资落实情况
截止5月31日,我区共落实2017年各类水利项目投资计划330.91亿元,占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360亿元的91.91%。其中,落实9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117.07亿元,其他“面上”水利工程213.84亿元。330.91亿元投资计划中,包括中央下达的投资计划146.42亿元,其他形式落实投资184.49亿元。
其中,博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市、昌吉州、巴州、克州、阿勒泰地区投资落实率超过73%的全疆平均水平。其他地区投资落实率均低于全疆平均水平,其中吐鲁番市落实率只有48%,和田地区落实率只有52%。
(二)资金到位情况
目前共到位资金195.99亿元,占目标任务的54.44%,还有164.01亿元资金未到位。一是重大水利工程资金到位率只有37.9%,各项目业主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尽快将资金落实到位;二是各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到位152.16亿元,占投资计划的50.8%。博州、阿勒泰地区、哈密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资金到位率高于50.8%的全疆平均水平,其他地州资金到位率低于全疆平均水平。喀什地区、伊犁州、阿克苏地区资金到位率不足40%(见表2)。
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一)2017年拟新开工重大节水供水工程项目
国家确定我区今年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有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和塔城生态治理工程2项。
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可研报告水利部水规总院计划6月中旬进行复审,从上月推进会到现在,主要完成水规总院对工程规划、工程规模、环评、水土保持方案、移民安置等专题和专项的技术讨论和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将于6月5日在黄委审查。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批复可研报告所需的16项前置要件完成5项,还有11项未办结。
塔城生态治理工程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已报国家发改委待评估,国家发改委批复可研报告所需的前置要件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走批复流程外,其余各项均已办结。
(二)统筹加快前期工作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我区列入国家统筹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的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目前,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已报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近期将委托评估。
(三)其他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我区列入全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莫莫克和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可研报告分别于4月中、下旬经水规总院的初审,目前正在加快报告的修改完善。
(四)“面上”面上水利工程前期情况
2017年各地州(市)需开工建设项目为642项,目前已开工建设为452项,开工率为70%。642项中已获得审批的项目为540项,审批率84%。还有102项工程前期文件未得到审批。
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截止5月底,全疆共完成2017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93.24亿元,占目标任务360亿元的25.9%。其中,完成中央投资计划37亿元,占中央投资计划146.42亿元的25.27%,完成其他投资计划56.24亿元,占投资计划213.58亿元的26.33%。
(一)2016年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2017年5月底,2016年下达我区中央投资计划的水利工程项目已完成中央投资计划135.37亿元,中央投资计划完成率99.7%。还剩叶尔羌河防洪工程未完成,叶尔羌河防洪工程喀什地区未完成国家要求的在5月31日前全面完成2016年水利项目投资计划的目标任务。
(二)重大水利工程完成情况
2017年重大水利工程完成投资34.1亿元,占投资计划126.07亿元的27.05%。其中,5项程投资计划完成率超过27.05%的平均水平;3项完成率低于重大水利工程27.05%的平均水平。
(三)各地州水利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我区各地州水利工程完成投资59.68亿元。巴州、昌吉州、克州、伊犁州、吐鲁番市投资计划完成率高于19.9%的全疆平均水平,其中巴州、昌吉州、克州投资完成率超过30%。其他地州投资计划完成率均低于19.92%的全疆平均水平,其中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投资计划完成率低于10%。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快完成2016年剩余投资。按照水利部要求,今年5月31日前要全面完成2016年度的建设任务,截止5月31日,我区还有叶河防洪工程4082万元资金未完成,请喀什地区针对叶河防洪项目,制定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同时请自治区防洪办和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加大督导力度,尽快完成叶河防洪工程剩余建设任务。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尽快落实投资计划和资金。截止5月31日,各地州落实投资计划只有年度目标的73%,工程建设已进入施工高峰期,项目资金不落实,将影响工程投资计划完成。请各地州和各项目业主,要发挥主体作用,想方设法尽早落实项目资金,特别是投资落实率低于全疆平均水平的地州,包括吐鲁番市(48%)、和田地区(52%)、克拉玛依市(58%)、喀什地区(64%)、塔城地区(66%)、伊犁州(69%)、阿克苏地区(71%),更要夯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解放思想、采取超常措施,多渠道落实项目资金,为完成今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请分片包干的厅有关责任处室,加大督导力度,督导和协助各地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完成全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目标任务。
三是前期工作进度还需加快。截至目前,尚有102项工程未完成前期审批工作。包括拟新开工玉龙喀什、塔城生态治理工程、大石峡等3项重大水利工程,请和田地区、塔城地区、塔管局要明确专人专办,夯实工作责任,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盯办力度,请规计处和相关处(室)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各项目前期审批进度。请新疆院加快玉龙喀什河水利枢纽工程可研报告及各专题报告的修改和完善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尽早完成审查审批。

今年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项目的前期工作,对列入国家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内陆河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等项目,要尽快完成前期审批工作。

各地、州(市)水利(务)局、厅直属各单位就今年新开工项目,抓紧推进前期工作进度,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限时完成前期工作审批。同时,要重视项目储备,再次强调,各地应以现有规划为指导,储备的来年项目投资额度,要达到今年开工项目投资额度的2倍以上。

四是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截止5月底,我区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仅93.24亿元,离年度目标任务还有很大差距,请各地州(市)水利(务)局、重大项目业主高度重视,利用施工黄金季节,精心组织,加快推进我区各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水利厅将逐月统计各地州(市)水利(务)局、重大项目业主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并报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约谈排名靠后的地州(市)水利(务)局和重大工程项目的业主,厅各责任处室及各州、地(市)水利(务)局应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县市和各项目业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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