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转移支付
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
项目名称:新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
实施单位(公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主管部门(公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项目负责人(签章):张勇
填报时间:2021年2月 25日
附件2: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转移支付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要求,自治区水利厅高度重视、严格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下达预算情况
2020年度,财政部分批下达新疆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共计15,047.00万元,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经济发展。详细如下:
2019年10月,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2号),下达新疆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9,781.00万元,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经济发展。
2019年10月,财政部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3号),下达新疆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4,782.00万元,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经济发展。
2020年6月,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43号),下达新疆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484.00万元,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经济发展。
2.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财政部随文下达新疆区域绩效目标,具体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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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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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一般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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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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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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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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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
年度金额: |
16,877.87 万元(其中用于直补资金发放3,267.51万元、避险解困 万元、美丽家园建设1,900.00万元、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 11,530.36 万元、移民劳动力培训 100.00 万元、监督检查项目 80.00 万元、其他项目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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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资金 |
15,047.00万元(其中用于直补资金发放 1,436.64 万元、避险解困 万元、美丽家园建设1,900.00万元、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 11,530.36 万元、移民劳动力培训 100.00 万元、监督检查项目 80.00 万元、其他项目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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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1,830.87 万元(其中用于直补资金发放 1,830.87万元、避险解困 万元、美丽家园建设 万元、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 万元、移民劳动力培训 万元、监督检查项目 万元、其他项目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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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万元(其中用于直补资金发放 万元、避险解困 万元、美丽家园建设 万元、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 万元、移民劳动力培训 万元、监督检查项目 万元、其他项目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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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目标1:认真贯彻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将6257万元的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70360名移民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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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资金直补受益移民(人) |
74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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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避险解困移民(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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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移民美丽家园项目(个) |
47 |
||||
指标4: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个) |
42 |
||||
指标5:培训移民劳动力(人次) |
3000 |
||||
指标6:监督检查项目(个) |
13 |
||||
指标7:其他项目(个)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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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培训合格率(%) |
100% |
|||
指标2:项目(不含移民培训)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 |
100% |
|||
指标2:截至2020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 |
80% |
||||
指标3:截至2021年6月底,项目资金完成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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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 |
100% |
|||
指标2: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700 |
||
指标2: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 |
1.5 |
||||
社会效益 |
指标1:助力贫困移民脱贫(人) |
710 |
|||
指标2:增加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移民人口(人) |
800 |
||||
生态效益 |
指标1:建成美丽移民村(个) |
21 |
|||
指标2:项目扶持受益移民村(不含建成美丽移民村)(个)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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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指标1: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 |
≥80% |
||
指标2: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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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 |
100% |
(二)自治区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自治区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19年12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企〔2019〕113号),下达中央预算资金14,563.00万元,其中:自治区扶贫办80万元,为完成13个地州2019年度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和13个地州2020年度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监测评估;2020年7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下达中央预算资金484.00万元。综上所述,下达新疆2020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共计资金15,047.00万元。
2020年1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新财企〔2019〕121号),下达自治区配套预算资金2,070.00万元;2020年5月,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企〔2020〕26号),财政厅下达自治区配套预算资金24.97万元,收回自治区配套预算资金264.10万元。综上所述,下达新疆2020年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共计资金1,830.87万元。资金分解具体为新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新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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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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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 |
中央资金下达 |
自治区资金下达 |
自治区资金下达/(收回“-”表示) |
合计 |
|||
财农〔2019〕102号 |
财农〔2020〕43号 |
新财企〔2019〕121号 |
新财企〔2020〕 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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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农〔2019〕103号 |
|||||||
新财企〔2019〕113号 |
新财企〔2020〕58号 |
||||||
伊犁州 |
3,487.82 |
|
840.00 |
-97.08 |
4,230.74 |
||
塔城地区 |
370.00 |
|
40.00 |
-4.24 |
405.76 |
||
阿勒泰地区 |
1,575.00 |
|
160.00 |
-29.50 |
1,705.50 |
||
克拉玛依市 |
0.18 |
|
- |
- |
0.18 |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340.00 |
|
30.00 |
0.91 |
370.91 |
||
昌吉州 |
1,993.00 |
|
210.00 |
-19.12 |
2,183.88 |
||
乌鲁木齐市 |
280.00 |
|
50.00 |
-1.98 |
328.02 |
||
哈密市 |
1,020.00 |
|
50.00 |
24.06 |
1,094.06 |
||
吐鲁番市 |
640.00 |
|
90.00 |
-1.48 |
728.52 |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405.00 |
|
30.00 |
-4.54 |
430.46 |
||
阿克苏地区 |
1,653.00 |
|
270.00 |
-31.98 |
1,891.02 |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510.00 |
|
70.00 |
-34.00 |
546.00 |
||
喀什地区 |
1,950.36 |
484.00 |
220.00 |
-30.18 |
2,624.18 |
||
和田地区 |
258.64 |
|
10.00 |
-10.00 |
258.64 |
||
自治区扶贫办 |
80.00 |
|
|
|
80.00 |
||
合计 |
14,563.00 |
484.00 |
2,070.00 |
-239.13 |
16,877.87 |
2.自治区分解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扶贫办预算资金80.00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伊犁州预算资金3,487.82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塔城地区预算资金370.00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阿勒泰地区预算资金1,575.00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克拉玛依市预算资金0.18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预算资金340.00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昌吉州预算资金1,993.00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乌鲁木齐市预算资金280.00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哈密市预算资金1,020.00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吐鲁番市预算资金640.00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预算资金405.00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阿克苏地区预算资金1,653.00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预算资金510.00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喀什地区预算资金2,434.36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0〕58号)文件,其中下达和田地区预算资金258.64万元,绩效目标表见下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度中央下达新疆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总预算资金为15,047.00万元,资金到位15,047.00万元,到位率100.00%,其中,2019年10月中央下达新疆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预算资金14,563.00万元,2020年6月中央下达新疆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预算资金484.00万元。
2020年度自治区下达新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总预算资金为2,070.00万元,资金到位2,070.00万元,到位率100%,其中,2020年1月自治区下达新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预算资金为2,070.00万元。
2020年5月,自治区财政厅调整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调整收回预算资金239.13万元,其中收回自治区预算资金264.10万元,调整下达自治区资金24.97万元。
综上所述,新疆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资金到位16,877.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47.00万元,自治区资金1,830.8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止到2020年2月28日,2020年度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的资金总计16,877.87万元、共计执行16,070.15 万元,执行率95.21%,资金分解下去的实际执行情况详见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各地州执行表,具体如下:
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各地州执行表
单位:万元
地(州、市) |
资金分解下达数 |
实际执行数 |
执行率 |
伊犁州 |
4,230.74 |
3,742.60 |
88.46% |
塔城地区 |
405.76 |
405.76 |
100.00% |
阿勒泰地区 |
1,705.50 |
1,667.38 |
97.76% |
克拉玛依市 |
0.18 |
0.18 |
100.00%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370.91 |
370.91 |
100.00% |
昌吉州 |
2,183.88 |
2,135.95 |
97.81% |
乌鲁木齐市 |
328.02 |
314.02 |
95.73% |
哈密市 |
1,094.06 |
1,071.99 |
97.98% |
吐鲁番市 |
728.52 |
721.41 |
99.02%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430.46 |
430.46 |
100.00% |
阿克苏地区 |
1,891.02 |
1,830.34 |
96.79%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546.00 |
454.95 |
83.33% |
喀什地区 |
2,624.18 |
2,617.70 |
99.75% |
和田地区 |
258.64 |
226.49 |
87.57% |
自治区扶贫办 |
80.00 |
80.00 |
100.00% |
合计 |
16,877.87 |
16,070.15 |
95.21%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企〔2013〕14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28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财企〔2019〕27号)等文件要求,具体做法是:一方面要求组织开展自治区对地(州、市)绩效评价工作,设定、分解下达全区绩效目标,从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及可行性等方面对各地(州、市)区域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材料进行复核汇总,研究提出自治区对地(州、市)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议;另一方面严格要求预算执行中,地(州、市)移民管理机构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资金运行状况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在管理可控范围内顺利实施,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总体来看,本项目资金的整体管理水平较高,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规范支付,保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付需求,确保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顺利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专人管理,在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中,为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性,严格遵循大中型水库后扶资金的拨付程序,认真审核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相关材料和手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拨付资金,严格落实各项资金管理要求。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中央下达的总体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一是认真贯彻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将6257万元的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70360名移民手中;二是组织开展移民美丽家园、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等项目,使得移民点的人居环境、文化生活得到改善,进一步增强移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三是助力710名贫困移民脱贫。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a.中央随文下达资金直补受益移民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74,649人,新疆2020年资金直补受益移民实际完成72,138人,完成率96.64%,偏差率3.36%,未完成原因一是移民死亡,进行人口核减不发放;二是移民失联,补助资金发放失败。
b.中央随文下达避险解困移民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0,新疆2020年避险解困移民实际完成0,完成率100%。
c.中央随文下达移民美丽家园项目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47个,新疆2020年移民美丽家园项目实际完成48个,完成率102.13%,偏差率2.13%。
d.中央随文下达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42个,新疆2020年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实际完成43个,完成率102.38%,偏差率2.38%。
e. 财政部随文下达培训移民劳动力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3,000人,新疆2020年培训移民劳动力实际完成3,000人,完成率100.00%,偏差率0%。
f. 财政部随文下达监督检查项目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13个,新疆2020年监督检查项目实际完成13个,完成率100.00%,偏差率0%。
g. 财政部随文下达其他项目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0个,新疆2020年其他项目实际完成0个,完成率100.00%。
(2)质量指标。
a.中央随文下达培训合格率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100%,新疆2020年培训合格率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b.中央随文下达项目(不含移民培训)验收合格率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100%,新疆2020年项目(不含移民培训)验收合格率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
a.中央随文下达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100%,新疆2020年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b.中央随文下达截至2020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80%,新疆截至2020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实际完成80.36%,完成率100.45%,偏差率0.45%。
c.中央随文下达截至2021年6月底,项目资金完成率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100%,新疆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完成率实际完成95.21%,完成率95.21%,偏差率4.79%。未完成原因是:因疫情防控影响,部分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尾款尚未支付完成。改进措施是:各级水库移民管理机构督促加快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加快施工、验收,资金及时支付。
(4)成本指标。
a.中央随文下达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100%,新疆2020年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b.中央随文下达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100%,新疆2020年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a.中央随文下达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700元,新疆2020年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完成731元,完成率104.43%,偏差率4.43%。
b.中央随文下达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1.5%,新疆2020年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实际完成1.8%,完成率120.00%,偏差率2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和水库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改善了移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了库区、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和移民群众增产增收。
(2)社会效益。
a.中央随文下达助力贫困移民脱贫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710人,新疆2020年助力贫困移民脱贫实际完成1,512人,完成率212.96%,偏差率112.96%。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和水库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改善了移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了库区、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和移民群众增产增收,助力贫困移民脱贫。
b.中央随文下达增加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800人,新疆2020年增加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实际完成862人,完成率107.75%,偏差率7.75%。
(3)生态效益。
a.中央随文下达建成美丽移民村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21个,新疆2020年建成美丽移民村实际完成23个,完成率109.52%,偏差率9.52%。
b.中央随文下达项目扶持受益移民村(不含建成美丽移民村)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41个,新疆2020年扶持受益移民村(不含建成美丽移民村)实际完成42个,完成率102.44%,偏差率2.44%。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中央随文下达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80%,新疆2020年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实际完成90%,完成率100%。
b. 财政部随文下达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0起,新疆2020年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实际完成0起,完成率100%。
C. 财政部随文下达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100%,新疆2020年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实际完成100%,完成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的绩效目标和原因和改进措施。
a.中央随文下达资金直补受益移民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74,649人,新疆2020年资金直补受益移民实际完成72,138人,完成率96.64%,未完成原因:一是移民死亡,进行人口核减不发放;二是移民失联,补助资金发放失败。改进措施是:积极灵活运用社会力量帮助,力争早日联系失联移民。
b.中央随文下达截至2021年6月底,项目资金完成率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100%,新疆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完成率实际完成95.21%,完成率95.21%,未完成原因是:因疫情防控影响,部分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改进措施是:各级水库移民管理机构督促加快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加快施工、验收,资金及时支付。
c.中央随文下达助力贫困移民脱贫年度指标值目标,指标值为710人,新疆2020年助力贫困移民脱贫实际完成1,512人,完成率212.96%,偏差率112.96%。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和水库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改善了移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了库区、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和移民群众增产增收,助力贫困移民脱贫。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1)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足
一是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绩效评价整体效果。从本次绩效评价的情况看,资金支出进度相对较慢。
二是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待加强。个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扎实、项目论证不到位、项目启动较晚,受季节影响无法实施,导致了项目资金未能及时发挥使用效率。
(2)对下一步工作实施改进措施
一是管好用好移民资金,抓好项目实施工作,按照项目方案及时启动项目,实时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加快据实结算项目拨付进度,发挥项目效益,促进移民增收。
二是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机制,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旦批复或下达,资金就能实际使用。
三是加强移民搬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移民全面了解掌握相关补偿安置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发挥中央水库移民扶持政策效益,为自治区脱贫攻坚推波助澜。
四是加大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现行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和使用绩效进行全面评估,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统筹使用、提高绩效的原则,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五是加强移民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移民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为移民群众服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及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规定,单位自评标准是:预算执行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经自评,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价得分为92.23分,其中:预算执行9.5分、产出指标42.73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结果为“优”。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将2020年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1年度制定政策和确定资金使用方向的重要依据,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评价结果将在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及时公示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附:新疆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新疆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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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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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专项(项目)名称 |
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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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水利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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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各地州水利局/移民管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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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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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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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6,877.87 |
16,070.15 |
9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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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5,047.00 |
14,239.28 |
9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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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1,830.87 |
1,830.87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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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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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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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认真贯彻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将6257万元的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70360名移民手中。 |
目标1:认真贯彻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及时发放移民后扶直补资金4328.28万元,发放到72138名移民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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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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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资金直补受益移民(人) |
74649 |
72138 |
一是移民死亡,进行人口核减;二是移民失联,发放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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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避险解困移民(人)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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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移民美丽家园项目(个) |
47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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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个) |
42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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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5:培训移民劳动力(人次) |
3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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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6:监督检查项目(个) |
1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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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7:其他项目(个)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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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培训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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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项目(不含移民培训)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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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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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截至2020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 |
80% |
8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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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截至2021年6月底,项目资金完成率(%) |
100% |
95.21% |
因疫情防控影响,部分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尾款尚未支付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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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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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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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指标1: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700 |
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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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 |
1.5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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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指标1:助力贫困移民脱贫(人) |
710 |
1512 |
2020年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和水库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改善了移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了库区、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和移民群众增产增收,助力贫困移民脱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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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增加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移民人口(人) |
800 |
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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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指标1:建成美丽移民村(个) |
21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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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项目扶持受益移民村(不含建成美丽移民村)(个) |
41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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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指标1: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 |
≥8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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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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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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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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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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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等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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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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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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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