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2014年度水土保持公报

发布时间:2016-02-27 13: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相关规定,日前,自治区水利厅发布了《2014年
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内容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情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监测和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内容。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专项普查(新疆区)成果,全疆现有水蚀面积8.76万平方公里,风蚀面积79.78万平方公里,两项总计占
全疆幅员面积的53.3%。

2014年自治区调查重点区域面积1.726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286.85平方公里,较2013年减少124.53平方公里;全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25平方公里,完成投资5000万元;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成效显著,自治区,州(地、市),县市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250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
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及宣传画册3万册,进
一步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宣传效果;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43项,培训水土保持监测及工程建设管理人员220余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的发布,对今后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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