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
评标专家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队伍素质建设,提高评标专家业务水平、履职能力,保证评标工作质量,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新水厅〔2014〕38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自治区级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培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组织单位
本次培训由自治区水利厅主办,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办。
二、培训考试对象
纳入自治区级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的评标专家。
三、培训考试时间
2024年5月23日11︰00开始,6月20日17︰00截止。自治区级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在库评标专家,需在培训截止时间前完成培训课程学习和在线考试任务。
四、培训考试方式
培训考核采用网络授课及在线试卷答题的方式。参训人员无需报名,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管理系统(https://ggzy.xinjiang.gov.cn/PSPBidder)进入登录页面,通过短信验证码,登录专家管理系统,手机号为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抽取系统内预留号码。参训人员成功登录专家管理系统后,在“在线视频学习”栏目中参加培训学习,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后,通过在线试卷答题,学习进度及试卷答题得分将在系统后台留存作为考核依据。
五、培训考试内容
(一)在线视频培训内容
1.廉政警示教育培训;
2.专家管理系统功能介绍和操作演示;
3.全流程电子招标交易平台评标实操;
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评标实操。
(二)在线试卷答题内容
试卷以单选、多选和判断题为主,内容涵盖廉政教育、电子评标业务等方面。
六、培训考核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培训考核咨询服务电话:0991-5850997
咨询时间为10︰00至13︰20、15︰40至18︰00
(二)培训考核技术支持服务电话:18099213032
(三)培训考核监督电话:0991-5815026
七、注意事项
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要按时参加培训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完成在线试卷答题,学习完成和考试得分情况将作为评标专家2024年度考核管理的依据。无故未参加本次培训,未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及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新水厅〔2014〕38号)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参加本次培训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王辉 夏伟 联系电话:0991-5850997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