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
方法和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4〕201号)等要求,水利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了修订,对技术部分评审采取“盲评”形式,对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细化量化,增强报价部分评分计算过程的随机性,进一步提升评标评审工作的科学性。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内网(水利厅OA邮箱搜索“詹翔”),外网1357176129@qq.com。
二、信函: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收),邮编:830000,请在信函上注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
三、联系电话:黄振东13579992261,詹翔1313963667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