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4 10:0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

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征求

意见稿)》意见建议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维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4201号),自治区水利厅全面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内网(水利厅OA邮箱搜索孔德星),外网xjsltjsc@163.com

二、信函: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孔德星(收),邮编:830000,请在信函上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三、电话0991-585099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523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自治区水利厅

2025514

附件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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