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一批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
标准化达标单位的公示
经水利厅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审定,拟授予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塔尕克水电厂等6家单位为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新疆鸿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多浪渠延伸工程下段一级水电站等4家单位为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书面异议材料须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公示结果无异议,将分别颁发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证书。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6月19日
受理部门:自治区水利水电发展中心
联 系 人:米新
联系电话:0991-5816513
电子邮箱:466031352@qq.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4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6月3日
附件
2025年第一批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公示名单
一、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6座)
1.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塔尕克水电厂
2.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尔电厂
3.新疆巴州新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静小山口水电厂
4.新疆巴州新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静小山口二级水电厂
5.新疆巴州新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静县小山口三级水电厂
6.新疆巴州新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静哈尔莫墩电厂
二、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4座)
1.新疆鸿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多浪渠延伸工程下段一级水电站
2.新疆鸿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多浪渠延伸工程下段二级水电站
3.新疆鸿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托什干河北岸干渠一级水电站
4.新疆鸿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托什干河北岸干渠二级水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