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示范园和示范工程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4 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拟推荐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示范园和示范工程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工作要求,按照示范创建工作安排,依据示范创建名额分配和创建基本条件、指标等,对申报的创建对象进行遴选,拟推荐申报示范县1个,示范园1个,示范工程10个(其中,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5个,生产建设项目示范工程5个)。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51224日至1230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到达邮戳为准)等形式向自治区水利厅反映。

联系人:李雪梅    

电话13319843521    0991-5816575(传真)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46

邮政编码:830000

附件:拟推荐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示范园和示范

      工程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20251224

附件:

拟推荐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示范园和示范工程名单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国家水土保持新疆乌鲁木齐西白杨沟水土保持示范园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1)生态清洁小流域:

1.巩留县2025年库尔德宁镇塔斯布拉克沟-海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新源县乌拉斯台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3.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4.富蕴县库依尔特斯河(可可托海段)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5.乌鲁木齐市水磨河(清泉山段)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2)生产建设项目:

1.新疆油田克拉玛400万千瓦煤电联营新能源项目(一期)

2.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

3.750千伏输变电工程

4.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

5.新建铁路和田至若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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