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自治区开展“自治区水利招标投标在线监管平台”试运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4 17:02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在自治区开展自治区水利招标投标

在线监管平台试运行的公告

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市场主体:

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完成自治区水利招标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建设(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经研究,决定自20251215日起,开展监管平台试运行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更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规范高效、监管有力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实现水利行业招投标活动全疆统一在线监管,当监管平台已完成开发部署和初步测试,具备试运行条件,为在自治区各地全面推行使用打好基础、总结经验。

二、试运行范围

(一)参与项目范围

监管平台试运行起,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并由自治区水行政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原则上均需通过监管平台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监管流程

(二)参与主体范围

参与上述项目所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水行政监管部门

、工作要求

(一)平台登录与使用

平台访问地址:[https://xjsljg.istrong.cn/#/index/new/]

(二)信息填报与操作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平台上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招标项目登记招标项目备案等操作。

水行政监管部门通过平台对提交的投诉进行审查、受理、处理、撤销、移交等操作。

投诉人:通过平台门户投诉举报板块进行投诉提交、投诉查询、材料补正、通知书回执等操作。

被投诉人通过平台门户投诉举报板块进行投诉陈述和申辩。

(三)数据规范与要求

各市场主体在平台填报、上传的所有信息、数据、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平台数据规范要求;招标人应当高质量编制招标文件,对编制提交备案的招标文件负主体责任。对于试运行可能遇到的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

技术保障

(一)组织保障

自治区水利厅成立监管平台试运行技术保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技术支持和问题处理。

(二)技术支持

水利厅编制提供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并设立技术支持热线和在线客服,及时解答解决市场主体在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问题反馈与优化

试运行期间,欢迎各市场主体积极反馈平台使用体验、功能建议以及遇到的各类问题。我们将认真收集、分析,持续优化平台功能和用户体验。

    联系人: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13139636678

            技术支撑单位联系人      朱志强15003048321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系统操作手册》

自治区水利厅


附件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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